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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深度解读”分享会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6日 点击率:2449


2020年1月3日,由上海市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圆点商学院和融孚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的“新版《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深度解读“分享会在海通私募工坊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特邀融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名琦律师就《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2019版)要点进行解读。

     2019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就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事宜发出三十九项8000余字的温馨提示,进一步明晰私募基金的外延边界、重申合格投资者要求、明确募集完毕概念、细化投资运作要求,并针对不同类型基金提出差异化备案要求等。更新发布的备案须知(2019版)与2018年1月12日首版备案须知的十条1600余字相比,中基协对于私募基金备案环节的自律规范要求更加清晰、全面。

    融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名琦律师在活动现场深度剖析了新版备案须知,从法律规则依据出发,从私募投资基金本质切入,就哪类不属于私募基金范围、管理人及托管人职责、募集推介材料、募集完毕要求、封闭运作、涉及特殊风险的私募基金备案要求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解读了39条新规。

    相较2018年版的备案须知,新版备案须知主要变动内容包括九个方面:第一,进一步明确了私募基金的本质及外延边界。第二,明确管理人、托管人职责。第三,重申合格投资者要求。第四,明确募集完毕概念。第五,规范基金封闭运作及例外情形。第六,设置基金存续期限要求。第七,细化投资运作要求。第八,从严规范关联交易。第九,差异化不同类型基金备案要求。

    新备案须知的出台对私募投资行业而言意义重大,结合行业实际情况提出的自律监管要求,有助于“伪私募”的出清,对行业带来正面引导作用。通过更加严格的备案要求,实现行业回归专业本源,同时促进行业更加规范化发展。

    在活动最后的答疑环节,与会机构代表纷纷踊跃提问发言,与会嘉宾及代表积极交流。上海市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将持续关注行业动态,为会员机构提供专业解读和研讨平台。